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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都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
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资金管理和收支状况,存在自有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
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情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
    2、现金管理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
或者合同等文件。
    5、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金融
机构。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公司及子公司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
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权益凭证等),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在控
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决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