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通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2018-06-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润建通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案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62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518.6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9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171.907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75.849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25,596.0579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润
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18.66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18 ]00009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
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主营业务发展
所需的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资金数额
区域服务网络和培训 高新审项复 高环高函
43,513.20 43,513.20
中心建设项目 (2016)7 号 (2016)2 号
高新审项复 南环高审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313.00 9,313.00
(2016)5 号 (2016)40 号
补充营运资金 90,000.00 72,769.86 - -
合计 142,826.20 125,596.06 - -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情况
1、调整项目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服务网络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规划于 2016 年至
2018 年,在全国 22 个省份、62 个地市以租赁方式新建 231 个营业服务网点,以
完成华南、西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东北七大区域布局,搭建起辐射全
国范围的综合信息网络技术服务平台。此外,紧紧围绕通信网络建设、通信网络
维护与优化等主营业务,建设自己的培训中心,每年为不少于 3,000 人次提供不
同细分领域的专业培训,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人才需求。本项目建成后,
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项目实施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从而有效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
目前,区域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相关服务网点已经投入使
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正按计划推进,实施方案不变。
2、实施方案调整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及业务拓展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本项目“区域服务网络建
设”部分的原投资方案进行调整,背景及原因如下:
第一,业务拓展区域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在全国各省份项目中标情况,对原
计划拓展区域的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原实施方案中计划拓展区域为 22 个省份,
调整后拓展区域增加至 23 个省份:其中 2 个省份取消设立网点,并新增 3 个省
份设立网点。
第二,各区域设立网点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在各省拓展的项目规模、客户需
求差异,公司在不同区域设立网点的数量、规模不尽相同,网点数量由原计划的
231 个增加至调整后的 299 个。
综上,由于在不同区域业务拓展、发展情况不同,设立网点规模的需求发生
变化,各区域投资计划也相应发生变化。对业务发展迅速的区域,需增加资金投
入;对业务规模尚小的区域,减少资金投入。
3、实施方案调整前后对比
本次调整后,“区域服务网络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中“区域服务网络建设”
部分的实施方案对比情况:
所属 投资时间 建设起
序号 原投资总计划(万元) 变更后投资计划(万元)
省区 (年) 始时间
1 北京 3 2016 年 1,532.00 1,795.00
2 甘肃 3 2016 年 1,081.60 2,029.00
3 陕西 3 2016 年 2,824.00 3,651.00
4 青海 3 2016 年 676.00 447.00
5 河南 3 2016 年 1,225.60 1,361.00
6 山东 3 2016 年 2,298.00 721.00
7 湖北 3 2016 年 3,064.00 1,476.00
8 江苏 3 2016 年 3,830.00 3,061.00
9 内蒙古 3 2016 年 2,704.00 1,829.00
10 黑龙江 3 2016 年 2,259.20 1,404.00
11 四川 3 2016 年 859.20 800.00
12 云南 3 2016 年 2,259.20 2,295.00
13 天津 3 2016 年 766.00 534.00
14 宁夏 2 2017 年 540.80 1,619.00
15 福建 3 2016 年 2,451.20 197.00
16 山西 2 2017 年 2,451.20 1,073.00
17 浙江 2 2017 年 153.20 18.00
18 河北 3 2016 年 153.20 645.00
19 重庆 3 2016 年 153.20 178.00
20 辽宁 2 2017 年 153.20 10.00
21 上海 1 2018 年 165.20 -
22 江西 2 2017 年 2,451.20 -
23 安徽 3 2016 年 - 4,078.20
24 吉林 3 2016 年 - 2,049.00
25 湖南 3 2016 年 - 2,781.00
合计(万元) 34,051.20 34,051.20
4、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
书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降低
经营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经营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
有效。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所履行的决议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 2018 年 6 月 6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事项。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润建通信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后续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系公司根据外部市场情
况及自身业务拓展情况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世举 韩新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