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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瑞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公告2020-08-25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拟对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

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     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的意见及理由。                         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

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   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

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于现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间 不得 早于 现场 股东 大会结 束当 日下 午

3∶00。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认,不得变更。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如下: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如下:

    (一)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一)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2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     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1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

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等;单项金   项;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二)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值 10%以下的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证券   净资产 30%以内的对外投资事项;

投资、期货投资和向成长型的高科技企业投       (三)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

资);                                   资、经营性投资等,但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二)除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须提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经营相关的资产;

之外的其他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募集资金

    (三)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进行委托理财等现金管理业务的,原则上只

净资产 1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允许购买“保本保息型”、“保本型”等低风
       (四)除本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须提 险产品,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        个月,同时额度可以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

他对外担保事项;                            计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五)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的相关金额)为准计算,同时,募集资金的

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50%以下的委托理财事        使用需参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相

项;                                        关制度执行;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       (五)除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须提

于 3000 万元或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净资产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                 之外的其他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前款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         (六)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      净资产 1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审议通过,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七)除本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须提

的规定执行。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 他对外担保事项;

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八)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 以上同意。             于 3000 万元或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对于前述事项,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 净资产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本节所述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过董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前款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执行。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

                                            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 以上同意。
                                             对于前述事项,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过董

                                         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

其他表决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其他表决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确载明该等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确载明该等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9:15,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三、《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原《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内容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按照如下        第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按照如下

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一)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一)单项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20%以上的对外投资事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10%的对外投资事项,

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委托理财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或衍生产品投资(保本保息类)等;单项金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10%以下的对外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投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批;

值 10%以上的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证券       (二)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投资、期货投资、向成长型的高科技企业投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30%的对外投资事项,

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非保本保息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类)等),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30%以内的对外

    (二)公司单项对外投资金额达到公司     投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批;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须经公司董        (三)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事会审批。                               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下且累计金额占公

    (三)公司进行的同一类型下标的的相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 10%以

关交易的累计成交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标    内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

准,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士审批具体投资项目;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        (四)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

千万元的,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资、经营性投资等,但不包括购买原材料、

东大会审议通过。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

    (四)除前述第(一)、(二)项规定外, 经营相关的资产,对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

对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投资,可由董事   的投资,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

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审批具体投资     审批具体投资项目;

项目。                                       (五)上述单项及累计金额计算标准,

                                         应当以资产金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

                                         为计算标准,累计金额按同类交易事项在连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等现金管理业务的,原则上只

                                         允许购买“保本保息型”、“保本型”等低风

                                         险产品,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同时额度可以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

                                         计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为准计算,同时,募集资金的

                                         使用需参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相

                                         关制度执行。

                                             本节所述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

                                         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前款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 以内”、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 以内”、

“以下”,都含本数;“过”、“不满”、“以外”、 “以下”,都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

“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本数。


    四、《总经理工作规则》修订情况

原《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           (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

括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括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以             (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以

及投资方案;                                    及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

规章;                                          规章;

       (五)向董事会提请任用或解聘其他高             (五)向董事会提请任用或解聘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六)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六)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对以下           (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对以下

事项行使职权:                                  事项行使职权:

       (1)理财产品: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            (1)对外投资: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且

银行保本保息类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 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累计成交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标准)占            净资产值【10%】以内的对外投资事项(单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项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的,均应在董事会     净资产值【5%】但在【10%】以下的对外投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单项金额超过公司

    (2)出售、收购重大资产:单项金额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10%】

200 万以下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单项     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金额 200 万以上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应    交股东大会审议;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由董事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累计购买、出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10%】但在

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内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

【10%】以上【30%】以下的事项,应由董事     议;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     审计净资产值【30%】的对外投资事项,应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计总资产【30%】的,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营性投资等,但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3)抵押、质押事项:单项金额占公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 关的资产,对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投

以下的抵押、质押事项(仅限于银行借款       资,由总经理审批具体投资项目。

类);(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2)出售、收购重大资产:单项金额

产【5%】以上【1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      200 万以下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单项

押事项,应通过董事会审议;单笔金额在公     金额超过 200 万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应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资      由董事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累计购买、出

产抵押、质押事项,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应对公     【10%】以上【30%】以内的事项,应由董事

司下一年度的银行借款及抵押、质押事项进     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

行一次总体授信授权;超过前款规定的授权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累计高于 3000 万元或     的,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者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审议)。

以上的(孰低为准),均需在董事会审议通         (3)抵押、质押事项:单项金额占公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

    (4)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人发      以下的抵押、质押事项(仅限于银行借款
 生的单笔交易金额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公            类);(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的关联交           资产【5%】但在【10%】以下的资产抵押、

 易事项(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质押事项,应通过董事会审议;单笔金额超

 3,000 万元以上,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资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 5%)】的关联交          产抵押、质押事项,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易,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应对公

 议;年度股东大会应对公司下一年度的经常           司下一年度的银行借款及抵押、质押事项进

 性关联交易进行一次总体授权,总经理、董           行一次总体授信授权;超过前款规定的授权

 事会在此授权范围内分别参照上述条款执             金额,超出部分金额累计高于 3000 万元或

 行;新增加部分关联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           者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进行的相同           的(孰低为准),均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4)上述单项及累计金额计算标准,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适当授予的 应当以资产金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

 其他职权。                                       为计算标准,累计金额按同类交易事项在连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适当授予的

                                                  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二条 在本细则中,“以上”、“以            第四十二条 在本细则中,“以上”、“以

 内”、“以下”包括本数;“不满”、“过”、“以   内”、“以下”包括本数;“超过”、“以外”、

 外”、“低于”、“多于”不包括本数。             “低于”、“高于”不包括本数。


     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总
经理工作规则》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对《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