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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9.6 的规定:上市公司制
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
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拟以总股本
2,311,430,8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55,715,408 元。利润分配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净利润                                                1,891,399,644.49

减:法定盈余公积(10%提取)                                  189,139,964.45

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                            1,605,167,934.39

减:上一年度利润分配额                                1,155,715,408.00

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2,151,712,206.43

本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                                  1,155,715,408.00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的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符合
《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
差异。
    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
意公司利润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