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2022-12-2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0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1177 号文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期债券
的发行工作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结束,发行情况如下:
最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其中品种一为 2 年期,发行规模为 12
亿元,票面利率为 3.39%;品种二为 3 年期,发行规模为 8 亿元,票面利率为 3.46%。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
券。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
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
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
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22 长城 05(品种二)的承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联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配 0.3 亿元。此外,本期债券承销机
构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获配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
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
等行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12 26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2022 12 26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 12月 26
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