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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1-1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券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关晓斌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关晓斌先生符合《公司法》、《证
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规定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条件。关晓斌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同意聘任关晓
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经审阅朱文瑾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朱文瑾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
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朱文瑾女士已
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同意聘任朱文瑾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获得监管机构认可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原总经理林立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
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本次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潘宁女士辞去财务
总监,同意林立先生辞去总经理。


                                               独立董事:齐大宏、米旭明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