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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铭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6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

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986,006 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82,057,298 股变更为 176,071,29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82,057,298

元变更为 176,071,292 元。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并

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号码:0512-36828275
    电子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3.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