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3-05-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3 年 5 月 31 日
                                                  会议议程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 号青岛银行总行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 主持人介绍现场股东出席情况

三、 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四、 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 对审议事项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 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文件列表




                 会议文件列表
一、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

  其报酬的议案

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7.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8.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报告事项

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

  价报告

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青岛银
行继往开来、征程再启的重要元年。本行董事会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稳中有进”的总基调,坚定
发展信心、积极应对挑战,年内平稳完成新老班子的交接过渡,保障
了整体经营管理的连续、稳定;适时启动新三年战略规划制定工作,
明晰未来发展方向,找准发展路径;以合规为准绳,全面优化经营管
理质效,强化风险管控水平,实现了经营效益和股东价值的稳步增长。
    2022 年,本行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
稳健发展能力“陀螺”评价中排名第十位,其中公司治理单项连续两年
位列城商行第一名;六度入选“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和“亚洲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七度问鼎“五星钻石奖”;获评新华社优秀 ESG 案例
奖,入选 2022 年度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品牌价值位居青
岛市服务业企业第一名等。
    一、2022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2 年,董事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
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本行深入推进“党建入章”,在章程中进一
步补充党委职责与构成,明确写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明晰党委会与“三会一层”治理主体职责边界,切实发挥党委在把方向、


                               1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管大局、促落实中的领导作用。另一方面,在董事会的战略指导下,
本行补短板强弱项成效初显,国际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国际业务结算
量和国际业务收入均实现大幅增长;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等关键领域持续发力,成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领

导小组,出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工作举措,倾力支持实
体发展;积极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创新产品、助企纾困,
用数字化赋能普惠金融发展等。截至年末,本行普惠贷款余额 271.25
亿元,较年初增长 23.26%,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增速。
    本行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战略,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绿色发展
之路。报告期内,本行先后落地山东省首笔排污权质押贷款、山东省
法人银行首笔用能权质押融资、青岛市首笔排污权质押贷款,推出“碳
中和贷款”“光伏贷”等特色绿色金融产品;落地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
的首笔蓝色金融投资,助力海洋可持续发展。此外,积极投身社会公
益,关注教育、聚焦新市民、关爱特殊人群,肩负责任回馈社会,全
年慈善公益捐赠达 569 万元。
    (二)坚持战略引领,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2 年,本行遵循合规高效的工作原则,平稳完成多名董事会成
员的辞任选聘程序,确立了以景在伦董事长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班子。
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本行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对宏观经
济形势、银行业发展趋势、本行发展现状等进行深入剖析和论证,深
入推进 2023-2025 年战略规划的制定。本行组建了以董事长为牵头人
的战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在行内通过内部访谈、召集研讨会等形式,
对本行的获客、产品营销、风控等竞争力进行科学评判;先后组织 3
场业务板块头脑风暴会、10 场业务策略研讨会、40 场行领导及部门
访谈会,深入剖析本行经营发展关键点;充分听取主要股东与独立董


                              2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事的意见,先后开展 5 次股东独董汇报会;同时借助外部咨询机构的
数据和经验,持续丰富完善战略规划,新三年战略规划最终于 2023
年初经本行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按照新三年战略规划,本
行将把“高质量发展、质效优先”作为核心战略目标,围绕“调结构、强
客基、优协同、提能力”四大战略主题,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打
造“质效领先、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的价值领先银行。
    (三)平稳过渡,保障经营管理连续稳定
    2022 年,本行董事会保持战略定力,指导管理层落实“深耕细作、
深化提升、优化结构、持续发展”的基本经营指导思想,在复杂的外
部经济形势以及董事会成员调整等客观因素下,实现了经营管理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有效保证了规模、效益的平稳增长。
    1.业务规模方面,截至 2022 年末,集团总资产 5,296.14 亿元,管
理总资产达到 7,409.09 亿元。贷款总额 2,690.29 亿元,较年初增加
248.24 亿元;存款总额 3,413.47 亿元,较年初增加 278.22 亿元。
    2.经营绩效方面,集团营业收入 116.44 亿元,集团净利润 31.68
亿元,净资产收益率(ROE)8.95%。
    3.资负结构方面,发放贷款和垫款占集团总资产的比重为 49.57%,
较年初提高 3.88 个百分点;吸收存款占集团总负债的比重为 70.59%,
较年初提高 5.56 个百分点。
    4.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率为 1.21%,较年初下降 0.13 个百分
点;不良加关注合计 2.03%,较年初下降 0.34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219.77%,较年初提高 22.35 个百分点;拨贷比 2.65%,较年初提高
0.01 个百分点。
    (四)深化机制体制建设,推动公司治理高效运转
    一是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持续强化顶层机制设计。2022


                               3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年,本行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各类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累计修订完善
包括董监高履职评价办法、股权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各类制度办法 13 项;并启动对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等在内 13 项规章制度的修订,相关工作已于 2023 年初
完成。通过持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义务、
职责边界和运作规范,全面保障本行治理机制合规运行,切实维护股
东、银行、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有效运作,切实发挥决策核心作用。2022 年,董事会聚
焦核心职能,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其中现场会议 5 次,通讯表
决会议 9 次,对董事提名选举、境外优先股赎回、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综合经营计划、利润分配等 59 项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听取或审阅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管理建议
书及整改报告等 61 项专题报告,不断深化在战略决策、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激励约束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专委会议事及独立董事专业作用。2022 年,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前置研讨,提出建设性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与高效
运作。年内共召开会议 29 次,审议议案 45 项,听取或审阅各类报告
55 项。同时,拓宽独立董事履职渠道,围绕国际业务及 2023-2025 战
略规划两个专题,组织开展独立董事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由高
级管理层逐项落实提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性、独立性的重要作
用。
    四是持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建设。2022 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
勤勉尽职,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保荐机构以及本行组织的各类培训、
调研,学习掌握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明确履职的重点和方向;每月定


                               4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期审阅本行编制的《董监事通讯》,不定期审阅《公司治理培训速递》,
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管理动态,深化履职参与度;年内重点对《银行
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
等年内新修订或颁布的公司治理领域法规制度进行学习,持续加深对
宏观经济、监管政策、行业发展动态等方面的理解,提升专业履职能
力。
    (五)高效完成资本补充,优化资本结构
    一是圆满完成 A+H 配股。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资本管理工作,
在指导管理层科学使用资本、实现内生增长的同时,审时度势推进外
源性资本补充进程。2022 年初,在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下,本行完成近
八年来上市银行唯一一单 A+H 配股项目,也是首例城商行 A+H 配股
项目。本次配股有效缓解了本行资本紧张的局面,可支撑本行新增风
险资产投放超 500 亿元,为全行业务发展注入了强劲的资本力量。
    二是推动优化资本结构。2022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赎回
境外优先股的议案,指导管理层明确工作方案,并顺利完成赎回;本
行按照董事会前期战略决策,完成两期共 64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发行,引导本行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
    (六)加强股权管理,夯实公司治理基础
    一是持续规范股东行为。本行坚持“清晰透明”的原则,在董事会
的支持引导下,年内对主要股东资质、财务、关联交易、行使股东权
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对
照监管部门下发的重点问题清单,逐项开展自查、摸排隐患,逐项制
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目前,本行已经实现主要股东资格审批
报备“全合规”、主要股东承诺声明“全签署”、主要股东股份质押“全清
零”。


                                5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二是维持良好治理文化。在主要股东和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本
行管理层与主要股东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最终将股东诉求统一到
银行的整体发展目标上来。年内在“大非解禁”、重要人事变动、战略
制定等过程中,本行均在事前主动与主要股东进行深入坦诚的沟通,
充分取得股东的理解与支持,维护与股东之间相互尊重、彼此信任的
良好关系,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
    三是审慎开展关联交易。董事会按照两地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
执行关联交易报备、审批和披露流程,合规审议重大关联交易;指导
本行践行银保监会对关联交易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优化关联交易管
理架构,设置独立管理部门,厘清职责分工,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推动本行同步启动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修订,对新规进行逐条分析
与研讨,积极探索新办法在本行落地实施的具体路径。2022 年,本行
关联交易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生违背公允性原则或者损害本
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严守风险防控底线,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一是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董事会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
偏好,督促经营管理层聚焦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做好前瞻性应对措
施,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2022 年,从集团并表管理角度出发,
审慎制定年度业务经营风险偏好计划,在兼顾风险和效益的基础上,
确定风险约束指标体系;立足集团化发展的高度,建立全面风险管理
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压力测试和重点领
域风险排查等工作;完成集团层面统一授信及信用风险并表管理系统
上线运行,持续强化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打造集团
全面风险文化。
    二是优化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年内启动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


                               6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工作,制定《青岛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部门联动推
进预期信用损失法在本行的落地实施;按照监管意见和同业优秀做法,
对恢复计划进行全面修订,持续优化应对极端风险情形下的纲领性文
件;完成对《青岛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青岛银行流动性风险
应急计划》《青岛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三项流动性管
理制度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限额体系和预警体系,优化压
力测试流程等,确保流动性风险的可控。
    三是定期监测各类风险管理状况。董事会通过定期审阅全面信用
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等各类风险报告,审慎评估
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状况及工作措施的有效性,并针对风险管理重点提
出工作要求和指导建议。2022 年,本行各项主要风险管理指标稳中向
好,其中不良贷款率年末达 1.21%,较年初下降 0.13 个百分点;不良
贷款余额 32.47 亿元,较年初减少 0.14 亿元,自 2014 年以来首次实
现“双降”;拨备覆盖率 219.77%,较年初提高 22.35 个百分点,风险
抵御能力显著增强。
    (八)秉承合规管理理念,强化内控合规管理
    一是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管理。董事会指导本行按照境内外监管要
求规范开展内控自评工作,定期审议内控评估报告,推动本行不断完
善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关注监管机构在各项检查中指出本行存在的相
关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审阅金融监管通报及整改报告,督促管理层
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整改与管理提升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内部管理
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功效。董事会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
机构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各类专项审计报告
及整改报告,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支持外部审计机构发表审


                               7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计管理建议书,并持续跟进本行改进提升情况;持续加强内部审计建
设,持续深化向管理审计转型,不断拓展审计广度与深度,积极创新
方法与手段,努力实现内部审计价值,夯实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增强
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根据内外部状况及战略发展
目标,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优化市场
化薪酬体系,按照“管高管、管总额”的原则,审议通过年度职工奖金
总额及高管绩效的议案,引导管理层坚持目标导向、提升管理效能,
促进经营目标的有效达成。
    (九)创新引领,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
    董事会充分认识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服务实体经
济、助推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从战略层面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进
程。2022 年,本行经充分研究论证,制定《青岛银行数字化转型行动
方案》,成立银行数字化转型战略委员会和数字化转型办公室,形成
自顶向下、各部门高度协同的治理架构和机制,为全面推动本行数字
化转型奠定基础。
    本行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数字化业务平台建设,2022 年
新启动 IT 项目 50 项,顺利完成“对公智能营销管理平台”“手机银行
6.0”“智慧监管平台”等 54 个项目投产,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加大新技
术研究和自主研发力度,强化关键技术自主可控能力,全面提升金融
科技在渠道拓展、场景服务、产品创新、流程优化、风险识别等方面
的业务价值。
    (十)高标准开展信披、投关活动,维护良好市场形象
    一是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本行始终坚持“了解投资者、尊重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积极探索具有本行特色的信


                                8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息披露模式。在合规的基础上主动增加投资者关注的经营发展特色等
相关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地向资本市场和广大投资者披露经营发
展成果。2022 年共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76 项,其中在深交所
和联交所各发布 138 项,未出现因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被监管机构问
询或处罚的情况,连续第二年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获得最高评级
A 级。
    二是深化与投资者的互动。本行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不断拓宽
与资本市场的交流渠道,以坦诚、开放的心态传递本行发展战略、特
色优势及经营成果,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2022 年 4 月,本行采用线
上直播方式组织召开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数十家境内外知名投
资机构及专业媒体进行互动交流,积极向外界展示本行的发展特色及
经营亮点;全年开展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 14 次,与超过 100 名
证券分析师、投资者就关切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累计接听投资者热线
电话近 200 次,处理 IR 信箱邮件 100 余封。此外,发挥作为金融机
构的主体责任,继续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搭建和完善公众教
育服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3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展望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
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2023-
2025 年)开篇之年,本行董事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
跟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保持战略定力、稳抓
执行落地,打造“质效优先、特色鲜明、机制灵活”的价值领先银行。
    (一)强抓执行,推动新三年战略规划有效落地
    新三年战略规划为全行未来三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本行董事会
将以实施新一轮战略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支持并


                              9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督导高级管理层抓好战略的实施,包括三年规划的内部宣讲、战略任
务体系的搭建及工作分解,定期评估检视等,确保新三年战略规划在
本行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优化资本管理,择机启动再融资计划
    一是提高资本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资本约束理念,优化资本
配置、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加强资本统筹和动态监测,深化综合经营
能力,切实提高资本回报水平。二是充分考虑银行经营实际及资本市
场情况,结合监管要求和同业案例,适时启动新一轮资本补充工作,
前瞻性布局,为本行未来可持续发展夯实资本基础。
    (三)深入开展股权管理,夯实公司治理基础
    积极响应最新监管政策要求,以本行最新修订的股权管理等相关
办法为依托,对主要股东的行为规范、责任义务、主要股东承诺以及
银行职责等内容再深入、再细化、再提升,进一步优化与股东的沟通
机制,协同股东合规履职。扎实落实新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优
化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管理流程,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建设,切实防范
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风险等。
    (四)坚守合规底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
    2023 年,董事会将继续坚持合规经营理念,积极拥抱监管,结合
全行经营发展目标,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策略,持续加强“风
管、合规、内审”内控体系建设,认真完成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
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同时,密切关注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定期监测
与评估各项风险指标,指导高级管理层强化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持
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五)构建更加专业的信披、投关工作体系
    2023 年,董事会将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认真把握资


                              10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本市场以及投资者的需求,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落脚点,通过合
规、有效的信息披露与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者交流,增进与投资者
的理解互信,充分展现本行良好的市场形象。同时,建立对外传递信
息和对内反馈意见的双向传导机制,准确把握市场脉搏,充分汲取资
本市场对本行发展有利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本行的内生动能,构建起
经营管理与价值增长的良性循环。
    请审议。




                             11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在政
府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总行党委的战略引领下,在全体股东、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和本行《公司
章程》的要求,围绕“创新金融 美好银行”的战略愿景,扎实开展监
督工作,推动本行持续稳健发展,有效维护了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工作计划报
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合规高效运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2022 年,监事会按照本行《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结合监督工作履职需要,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其中现场会议 2 次,通讯表决会议 5 次,
审议通过行长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内控自评报告、董监高履职评价
办法及履职评价报告等 21 项议案,听取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内部审
计报告、金融监管通报及整改报告等 58 项报告;全年共召开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 10 次,其中监督委员会会议 7 次,提名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3 次,共审议相关议案 19 项,听取各类报告 53 项。监事会成
员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全年监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率均为
100%。各位监事以监事会会议为载体,认真审阅分析会议材料,对涉
及全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审议,结合自身专业或工作
实践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12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二)做深做实履职监督,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履职评价科学性。本行监事会认真研读
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规,2022年初完成对本行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履职
评价办法、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修订,进一步
明确各方职责、增加履职评价的维度、细化履职评价标准,提升履职
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此外根据监管最新规定及工作需要,完
成对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完善,保证制度常用常新。
监事会认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二是密切开展日常履职监督。年内监事出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 5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审阅 9 次董事会通讯表决会议文件,依法对会议召开程序、
审议事项、表决程序,以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职工监事
列席党委会、行长办公会、内控评审会、资债会等高管层重要会议,
对涉及全行经营管理重大议题和关键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过程进行监
督,并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客观、独立的意见建议。此外,职工监事
深入基层一线,年内调研走访分支机构、企业客户等 20 余次,切实
了解一线机构经营管理与营销服务的实际情况,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
时,发挥指导帮扶作用。
    三是创新设立监事长联席会议制度。为提升本行集团监事会履职
能力,强化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能,统筹推进集团不同层级监事会各项
工作的开展,本行建立监事长月度联席会议制度,由本行及下设子公
司监事长、职工监事组成,定期召开会议,不断丰富监事履职手段和
内容,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四是认真做好年度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遵循依法合规、实事求


                             13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是、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了履职评价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履职评价
工作。在履职评价过程中,监事会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协调,一方面仔
细查阅各项履职档案,全面深入掌握履职情况,规范完成履职自评等
评价环节;同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董监事履职情况进行专业评估。
监事会通过履职评价向董事会、高管层及各监事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有效促进公司治理的制衡作用和董监高履职效能的提升。各年度履职
评价情况均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四)加强财务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一是细致审核定期报告。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中期
报告、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
核程序、报告内容的真实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认为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本行实际情况。
    二是监督重大财务活动事项。监事会审议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对经营
计划提出监督建议,对外审机构聘用、解聘、续聘的合规性、公允性
及外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三是定期了解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跟踪财务指标变动情况。监事
会按季度审阅存贷款、资产质量、资本充足情况等财务指标,及时了
解经营发展状况;按半年度审议财务报告,重点关注财务预算执行情
况。
    (五)强化风险内控监督,护航持续稳健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全面风险管控职责的监督力度,通
过对议案文件的研究分析,及时了解本行风险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


                             14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的监督意见。此外针对监管最新要求,持续推进风险监督,年内监督
董事会和高管层制定《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并持续跟进
落实情况。
    二是持续关注“业务、合规、内审——三道防线”履职情况,以及
合规管理机制的建设情况,重点关注案件防范、恐怖融资及反洗钱、
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内控机制的
有效性。
    三是定期听取监管意见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审阅合规管理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监督并实时追踪管理层对重点问题的整改
情况,形成“监督—改进—反馈—提升”的工作闭环,促进本行合规经
营水平的持续提高。
    四是积极参与数据治理监督,审阅数据治理工作报告,职工监事
列席数字化转型工作会议等,推动本行数据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五是开展专题调研,不断提升调研质效。年内监事会针对本行流
动性管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系统性、
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专题调研报告得到董事会和高管层的高度重视,
相关意见建议得到认真研究落实,对本行风险管控能力的提升起到积
极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2022 年,监事会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各类专题培
训,加强交流学习,不断适应监管最新要求,提升履职能力。一是组
织监事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
动,学习掌握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明确未来履职的重点和方向。二是
组织全体监事参加本行组织的法律法规专项培训,重点对《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银


                              15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等 2022 年监管机构新修订及颁
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合规履职的意识与能力。三是
全体监事每月审阅本行编制的《董监事通讯》,不定期审阅《公司治
理培训速递》,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管理动态。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22 年度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
过程中有违法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
所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存在收购或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
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未发现存在违背公允性原
则或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 A+H 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披
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




                               16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六)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对报告内容无异议。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制
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董事会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
议案无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是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2023-2025 年)的开篇之年,监
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银行业监管工作
会议精神,紧围绕本行“高质量发展、质效优先”的核心战略目标,优
化监督机制、高效履行监督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办法新规,细化履职监督
    监事会一是将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变化,按照最新履职评价的相关
要求,细化履职过程监督,完善董监高履职管理档案,提升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动态的收集;二是凝聚监督合力,强化
与内审、外审、纪检、合规等多条线的联动,拓宽监督覆盖面,增加
监督着力点,更加深入地了解本行经营发展及风险内控状况;三是持
续优化监事长联席会议机制,将日常监督深入总行条线及集团子公司,
提高对重点业务及新业务产品的关注,为监事会决策提供更丰富、更
专业的支持与保障。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聚焦新一轮战略规划的落地执行,2023 年,监事会将重点监
督新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将战略规划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董


                              17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事会及高管层,保障新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地和动态优化;二是进一步
优化财务监督与风险内控监督,对年度财务决算、年度报告、利润分
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数据治理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与监督;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跟进监管机构及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落实情况,推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有效参与公司治理
    一是继续丰富培训学习方式,积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监事参加监管机构以及本行的各类培训,提高监事对监管政策的
和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提升合规意识,强化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同
业交流,积极向优秀上市公司以及先进同业监事会学习,开拓工作思
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成效;三是提升常态化调研工作频次,
围绕监管关注或内控薄弱环节,增加调研或考察频次,探究问题本源,
促进本行风险内控及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请审议。




                             18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两套报表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差异。
    现将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按企业会计准则,
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金额币种人民币):
    2022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6.44 亿元,比上年增加 5.08 亿
元,增长 4.56%;净利润 31.6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74 亿元,增长 5.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83 亿元,比上年增加 1.60 亿元,增长
5.48%。
    2022 年末,资产总额 5,296.1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73.64 亿元,
增长 1.41%;不良贷款率 1.21%,比上年末下降 0.13 个百分点;拨备
覆盖率 219.77%,比上年末提高 22.35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3.5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75%,比上年末提高 0.37 个百分点。以上指标
均符合监管要求。
    请审议。




                                 19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
报表,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2 年
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行 2022 年度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
28.44 亿元。

    为此,根据本行的利润情况、本行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本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2.84 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 9.07 亿元;
    3.已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
5.10 亿元;
    4.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1.60 元(含税)。H 股的股息将以
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
日(含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请审议。




                              20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毕马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高,
诚信记录较好,兼顾本行业务发展、同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情况
等因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稳定性,本行提议:
    一、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
行 2023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
2023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度定期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525 万元,与上年度相
同,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
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 4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 万元。以
上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主要基
于审计工作要求和工时等因素确定。
    请审议。




                             21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本行严格遵守境内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相关法规,
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各项指标
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现将本行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如下: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及 2022 年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 6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
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占比超过一半。
    2022 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
议通过 17 项议案、审阅 3 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关联方名单、
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及审阅关联交易季度情况报告等。
    二、2022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举措
    本行以主动合规的工作态度,以客观公允的工作标准,以运作高
效的工作机制,在关联方名单管理、关联交易审查审批等重点领域,
落实关联交易管理各项规定和监管要求,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一是对关联交易管理新规进行全面系统研究。银保监会发布《银
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后,本行对《办法》及其配套规定进
行了系统化研究。通过新旧法规对比、研究同业案例、咨询法律顾问
等方式,对新规定、新要求进行逐条分析与研讨,并结合本行管理工
作实践和经验,探索在本行落地实施的方法和路径。
    二是规范开展关联交易各项管理工作。按照“业务一线报送额度
需求、总行部门汇总协调”的工作组织方式,年初完成 2022 年关联交

                              22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易额度预计,对关联交易实行总量额度管控,授信类业务预计总额
96 亿元;按照银保监会、证监会、联交所三套口径,根据董事、高
管变更情况、行内新开分支机构情况等,按季梳理、更新关联方名单;
按季形成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总结季度内关联交易管理主要工
作、业务开展情况等,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推进重大
关联交易合规履行审批流程,2022 年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重大关联交
易事项共 9 项,相关情况均已向监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备。
    三是认真完成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按照银保监会
工作要求,连续第四年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通过
周密部署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本行对照 19 项重点问题开展自查,
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在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查审批、关联交易公
允定价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本行将该自查项目作为关联交易管理的
有力抓手,总结法律法规和监管关注重点、防范关联交易业务风险,
不断巩固全行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的合规意识。
    三、2022 年度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行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审批关
联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益。本行
对银保监会口径、联交所口径、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的关联交易,执
行相应的审批流程与审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保监会口径关联交易
    2022 年,本行严格执行监管规定,没有向关联方以本行股权作
为质押的业务提供授信,没有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方面,2022 年,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共 9 项,分别是与 8 家海尔集团关联企业和青岛青银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审批业务全部为授信类,涉及金额 43.50


                              23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亿元。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
董事会批准,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监事会及监管机构。本行独立
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
意见。
    一般关联交易审批方面,本行按照内部授权程序审批一般关联交
易,通过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按年将一般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2 年,本行开展的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均免于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免于对外披露,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
    (三)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2 年,本行已按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日常发生的关
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并履行对外披露程
序。在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无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标准
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在预计范围外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对外披露的标准,相关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
程序审批。
    四、2022 年末关联交易数据统计
    本行关联交易年末数据统计分为银保监会口径、联交所口径、证
监会及深交所口径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保监会口径关联交易
    1.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 2022 年末,本行银保监会口径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净额总
计 32.79 亿元。交易利率或手续费系按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标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24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交易净额 1      利率/手续费率
            关联方名称                    交易类型
                                                        (亿元)            (%)
重大关联交易                                  -                27.09                     -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同业借款                    13.00          3.50/4.002
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贷款                         7.39               5.70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贷款                         3.18               4.95
青岛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贷款                         2.17          6.50/7.002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质押                     0.96                    -3
青岛海尚海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贷款                         0.10               4.00
青岛海御清泉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贷款                         0.10               4.00
青岛梯之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                         0.10               3.90
青岛迈帝瑞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                         0.10               3.90
一般关联交易                       -                            5.69                     -

合计                               -                           32.79                     -

        注:1.交易净额是指授信余额扣除现金类担保后的金额。
            2.利率/手续费率,指年末存在交易余额的业务所适用的利率或手续费率。对于青岛
              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同业借款业务、青岛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业
              务,上表列示了对关联方多次放款的不同定价利率。
            3.本行对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系用于持有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在本行办理的票据质押业务,本行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未直接发生业务往来,业务收入均来自办理票据质押的非关联方客户。

           2022 年,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为同业借款、贷款等业务。在重
       大关联交易中,对关联方的贷款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 0.49%,关联
       方授信质量优于全行授信平均质量。本行判断,现有的授信类关联交
       易对本行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 2022 年末,本行授信余额最大的关联方为青岛青银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授信净额 13.00 亿元,占年末资本净额的 3.12%;授信
       余额最大的关联方集团为海尔集团公司,授信净额 14.09 亿元,占年
       末资本净额的 3.38%;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净额 32.79 亿元,占年末
       资本净额的 7.87%,上述比例均未超过监管上限。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2 年,本行银保监会口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代
                                                  25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管本行理财产品、本行代销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等,全年发生的交
易金额共计 3.75 亿元,均为一般关联交易。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价
格,系按照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标准确定。
    (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2 年,本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主要系理财资金投资关联方
设立的基金等,全年发生的交易金额总计 978.98 万元。
    (三)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2 年,本行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主要系表内外各类
授信业务、代销关联方的金融产品等非授信类业务,其中,授信类业
务余额 3.18 亿元,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总计 4,810.32 万元。
    请审议。




                               26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本
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行对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后,则在当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
关联交易,无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标准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但符
合银保监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仍需逐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批准。本行已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
预计,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7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附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 年           上年末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额度      交易余额/发生额
                                                                 (亿元)          (亿元)
                                            授信类业务                 36.20             16.00
 1      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              存款类业务                 28.09               4.13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08                  -
                                            授信类业务                  2.00                  -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及其关联
 2                                          存款类业务                 19.80               1.34
        方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28               0.12
                                            授信类业务                 32.00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3                                          存款类业务                 38.53               0.14
        司及其关联方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36               0.38
                                            授信类业务                 35.00             13.00
 4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10.00               5.81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0.02               0.02
                                            存款类业务                 10.00               2.49
 5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14.01               3.12
                                            授信类业务                  6.00                  -
 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50.00             30.00
                                            授信类业务                 20.00                  -
 7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5.00                  -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            4.00                  -
                                            授信类业务                 12.00                  -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外的其他非授
                                                                        0.24               0.03
                                            信类业务
 9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                 10.00               6.46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
 10                                         存款类业务                  2.00                  -
        司
                                            授信类业务                  5.43               2.08
 11     关联自然人
                                            存款类业务                  6.00               5.41
                        授信类业务小计                                148.63             31.08
                        存款类业务小计                                179.42             55.78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小计                              19.00               3.67


                                                 28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
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
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
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
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3.上表中,授信类与存款类业务以上年末余额计算业务数据、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以全年
发生额计算业务数据。

    4.报告期末,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类业务余额 16.00 亿元,其中包括青岛青
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关联方开展的 1.91 亿元授信类业务余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 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31,118万元。主要从事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
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
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
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
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
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等。住所位于山
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总资产3,714.93亿元、净资产1,115.82亿元,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22.14亿元、实现净利润146.85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9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持续增长,具有良好的
履约能力。
    (二)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注
册资本103.69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10121 Torino。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0,230.05亿欧元、
净资产629.29亿欧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18亿欧
元、实现净利润32.84亿欧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国银行,在零售银行、公司
银行、财富管理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良好,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辉,注册资本
30亿元。主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
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等。
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写字楼。截至
2022年9月末,总资产1,116.42亿元、净资产410.36亿元,2022年前三个
季度实现收入81.41亿元、实现净利润8.81亿元。


                               30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
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
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
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瑜,注册资本10亿元。主
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
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
务;经济咨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
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15层。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63.56
亿元、净资产15.48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3.72亿元、实现净
利润1.35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持有其51%的股
权,系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风控坚实、运营稳健,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1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五)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鹏,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
事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提供理财顾问和咨询
服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青岛环球金融
中心(WFC协信中心)37-40层。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6.17亿元、
净资产15.39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5.23亿元、实现净利润
3.29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行全资发起设立,系本行全资子公司,
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
公司,坚持“合规立司、专业治司、创新兴司、科技强司”的经营理念,
开业至今运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克兴,注册资本13.6亿元。主
要从事生产啤酒,预包装食品销售,生产饮料、威士忌、蒸馏酒。住所
位于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493.18亿元、
净资产268.76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291.10亿元、实现净利
润43.66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姜省路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


                              32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国有控股的A+H上市公司,品牌知名度、市场份额位
居国内啤酒行业领先地位,其产品行销世界100余个国家和地区,财务
状况稳健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锡峰,注册资本55.
56亿元。主要从事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
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
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
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
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
4,361.12亿元、净资产371.33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0.21亿
元、实现净利润28.0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青岛国信发展(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
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3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八)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如军,注册资本48.27亿
元。主要从事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
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
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
自营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企业
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项目融资顾问;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外
汇买卖;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同业拆借;客
户资产管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6,474.13亿元、
净资产943.26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193.93亿元、实现净利
润60.2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谭丽霞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优质国有控股投资银行,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
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木,注册资本8亿元。主要从


                              34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事轮胎、橡胶制品、橡胶机械及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尼龙帘线、钢丝帘线轮胎原辅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备
案范围进出口业务;化工工程设计、安装(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机械
设备及房屋租赁,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卸及物流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物及须经许可的项目)。
住所位于威海市青岛中路56号。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75.12亿元、
净资产114.33亿元,2022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68.05亿元、实现净利润
4.70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房巧玲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中国轮胎产业的领军企业,国内行业内排名常年保持
前列,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
能力。
    (十)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威东,注册资本
5.44亿元。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诊断试剂产品,以及
进行与上述产品及其研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住所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
路58号。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59.71亿元、净资产52.68亿元,2022
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5.70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郝先经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


                                 35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医药研发能力,致力于开发创新生物药物产
品,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一)   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
存款和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交易对手为本行优质客户和子公司。本行按
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
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
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
订立,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6
                                        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
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
场惯例,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一)在依照下文(二)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
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
以其他方式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
    “有关期间”为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
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1)本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
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3)本行
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二)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
算全部转换后的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数量;可转债按转股价计算全
部转换后的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
股东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 A 股及/或 H 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
份总数的 20%。
    (三)授权董事会:(1)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
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


                              37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2)办理本行注
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
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
修订;(3)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
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4)
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
注册资本的增加;(5)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
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
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
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请审议。




                             38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一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本行监事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
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
管法规,以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
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董事会履职情况的评价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2022 年,本行董事会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议事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董事会在履职过程
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建议董事会
继续加强形势研判,做好三年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落地评估工作,
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23 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也是本行新战略规划扬帆起航之年。
目前宏观经济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对银行业的经营发展提出了更
高层次的要求。建议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
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战略定力,强抓执行,紧
扣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结合当前本行制
定的新三年战略规划,确保自身转型与国家战略方向相匹配,不断提
升区域竞争力;坚持合规发展理念和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策略,持

                              39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一

续加强“风管、合规、内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奋力
谱写本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和建议
    (一)监事会评价
    根据监事会的日常监督记录,董事本人对履职的自我评价情况,
青岛银保监局的监管意见,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对
本行董事 2022 年度履职评价如下:
    1.本行董事“五个维度”情况
    (1)履行忠实义务
    本行在任董事能够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忠实履行各项董事职
责,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2)履行勤勉义务
    本行在任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
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
    (3)履职专业性
    本行在任董事具有良好的学历背景和丰富的经济、金融工作经历,
并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
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
董事会科学决策。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本行在任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
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
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40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一

    (5)履职合规性
    本行在任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
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
规经营。
    2.各类别董事履职情况
    执行董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决议,勤勉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
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风险信息,推动董
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在任非执行董事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本行与股东的沟
通工作,未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支持本行
坚持合规经营,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各项经营管理优化提升。
    独立董事能够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保持履职独立性,积极出席会议和参加
调研活动,充分了解本行经营运作情况,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
求,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出
具专业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行在任董事 2022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称
职。
    (二)监事会建议
    2023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监事会建议本行董事自觉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
勤勉地履行各项董事应尽的义务;继续发挥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


                              41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一

理经验,并将自身专业所长转化为参谋决策效果,提出对本行发展卓
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主动了解全行经营发
展状况,推动本行依法合规和各项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42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本行监事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
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监管
法规,以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对 2022 年度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监督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评价
    根据监事会的日常监督记录、监事本人对履职的自我评价、青岛
银保监局的监管意见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专项报告等情况,监事会对
监事 2022 年度履职评价情况如下:
    (一)履行忠实义务
    本行监事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本行秘密,诚信履行
监督职权,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
推动问题纠正。
    (二)履行勤勉义务
    本行监事能够积极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监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
断,监事会未发现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
行为。
    (三)履职专业性
    本行监事均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


                              43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二

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监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
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对本行的高质
量发展起到了监督保障的作用。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本行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
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履职合规性
    本行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持续规范自
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
营。
    本行监事能够规范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并对本行依法经营情况、财务报告真实情况、收购出售资产情
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点事
项给出意见建议。外部监事能重点关注存款人和本行的整体利益,客
观、独立发表意见,均未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行监事 2022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全部为称
职。
    二、监事会建议
    2023 年,是“二十大”报告的开局之年,也是本行新三年战略规
划的开篇之年。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部环境充满了不确定
性,对于银行业既充满机遇又迎来多方面的挑战。建议监事坚持以保
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不断探索新的监督模式,强化监督效果。持续优化监督建议机制,不
断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将监事会的监督成果及时与董事会、经营管理


                               44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二

层进行沟通与反馈,持续推动监督意见的落实和监督实效的提升。对
标同业优秀机构,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丰富监督实践,不
断提升信息收集与整合的能力,有效保障监事会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特此报告。




                             45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审议
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共 5 人,分别为张思明先
生、房巧玲女士、Tingjie ZHANG(章汀捷)先生、邢乐成先生和张
旭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张思明先生,1970 年 7 月出生,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
计算机科学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张先生于 2017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独
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张先生于 2022 年
7 月起担任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微生态事业部总监。张先生
曾任中国平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顺丰速递(集团)有限公司 IT
架构规划总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普惠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等职务。
    房巧玲女士,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教
授。房女士于 2018 年 6 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和


                             46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房女士于 1999 年 7 月起任教于中国海
洋大学管理学院,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房
女士兼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成都能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众淼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山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Tingjie ZHANG(章汀捷)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加拿大西安
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章先生于 2020 年 2 月起担任本
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章先生曾任洛希
尔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洛希尔财务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联席主管、董事总经理,Auster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 董事总经理等。
    邢乐成先生,1962 年 11 月出生,南开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博士,教授。邢先生于 2021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
前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邢先生于 2018
年 12 月起担任济南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普惠金融研究
院院长。邢先生现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山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山东力诺特种
玻璃股份公司、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诺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星火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等
职务。邢先生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大学经济学院
院长和金融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张旭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西方经
济学专业博士,教授。张先生于 2021 年 7 月起担任为本行独立非执


                                  47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行董事,目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委员。张先生于 1993 年 7 月起任教于青岛大学,现为青岛大学经
济学院金融系教授、青岛市政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张
先生现任青岛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青岛市委副主委,兼任中华外国
经济学说研究会发展经济学分会理事、青岛市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
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外部理事等职务。张先生曾任青岛大学
经济学院副院长。
    二、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股东大会共召开会议 2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 1 次,审议议案 9 项、审阅报告 3 项;董事会共召开会
议 14 次,其中现场会议 5 次,通讯表决会议 9 次,审议议案 59 项、
听取或审阅报告 61 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9 次,其中
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5 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5 次,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 3 次,
审议议案 45 项,听取或审阅报告 55 项。
    本年度除张思明独立董事因有公务依法委托张旭独立董事出席
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三次提名委员会出席现场会议外,其余独立
非执行董事均亲自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按季度
审阅各类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关联方名单、季度报告、季度内审工
作报告等常规报告,按半年审阅听取行长工作报告、中期业绩报告、
半年度财务分析及全面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报告,
按年度审阅听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业务经营


                              48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风险偏好策略、奖金绩效发放计划及声誉风险、金融市场风险、反洗
钱风险等风险报告,并在会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网络
                 股东   董事                               关联          风险管
     姓名                                                                         安全
                                战略    薪酬      提名     交易   审计   理和消
                 大会    会                                                       和信
                                委员    委员      委员     控制   委员   费者权
                                                                                  息科
                                  会      会        会     委员   会     益保护
                                                                                  技委
                                                             会          委员会
                                                                                  员会
    张思明       2/2    13/14    -          3/3   2/3      5/5     -       -      3/3
    房巧玲       2/2    14/14    -           -    3/3      5/5    7/7     5/5      -
 Tingjie ZHANG   2/2    14/14   3/3         3/3   3/3      5/5    7/7      -       -
    邢乐成       2/2    14/14   3/3         3/3    -       5/5    7/7     5/5      -
    张   旭      2/2    14/14   3/3         3/3   3/3      5/5    7/7     3/3      -

    (二)调研情况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
通过调研座谈的方式,赴本行开展了 2 次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意见
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1. 2023-2025 年战略规划专题调研
    2022 年 11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行 2023-2025 年战略规划开
展专题调研,了解本行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战略定位、战略
目标和发展方向,核心业务战略制定及利润中心策略与管理机制。建
议本行加强协同作战能力,打破业务板块之间的竖井、打破部门之间
的壁垒;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后续深入研究技术如何发挥主动性作用,
科技团队仍需勇于探索、积极探索;细化数字化转型的规划,在大数
据时代,紧跟时代脚步,提升数字化创新能力,结合银保监会发布的
行业指导以及本行自身的定位及资源,对于相关转型战略问题深入分
析和论证。

                                       49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2. 国际业务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2022 年 11 月,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行国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专
题调研,了解本行国际业务补短板的原因及意义、优势与劣势、补短
板的措施与成效、未来发展目标及举措。建议本行完善专业人才队伍
建设,构建总行专业化管理、分行专业化营销支持的高水平国际业务
团队;提升线上渠道对国际业务发展支撑能力,重点推进企业网银、
手机银行对线上业务和产品的覆盖度,实现客户“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同时拓展代理行网络,协同推动客户规模提升;严格防控风险,充分
发挥专项审批团队的把关作用,以专业人才作为支撑和保障。
    (三)培训情况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参与了 5 次监管机关、中介机构
等单位组织的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1.参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持续督导专项培训”,重点
学习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解析与信息披露事项的规定、
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事项以及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职责。
    2. 参加青岛证监局组织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
用”专题培训(第二期),重点了解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典型案例
(行政篇+刑事篇)。
    3. 参加青岛证监局组织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 坚决杜绝资金占
用”专题培训(第三期),重点了解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监管要求,
董监高应当严守公司治理底线、持续规范运作的要求。
    4. 参加青岛证监局组织的专题培训,重点了解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股份合规管理的相关内容,上市公司最新违法违规案例,上市
公司董监高履职规范及合规交易解析以及最新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规
则修订综述。


                              50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
注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并出具
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23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尔集团(青岛)
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25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及其报酬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职工
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
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9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尚海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御清泉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壹号院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4.2022 年 5 月 11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51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5.2022 年 6 月 8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董事长郭少泉辞任的独立意见》《关于提名景在伦先生
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8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聘任张巧雯女士兼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26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
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10 月 28 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发表了《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梯之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迈帝瑞生态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
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业借款利率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方面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
    2023 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
认真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
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丰富履职方式,充分发挥专业性与独
立性的重要作用,为本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2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三

特此报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思明、房巧玲、Tingjie ZHANG、邢乐成、张旭




                         53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四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大股东监管办法》”),为持续完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股权管理工作,本行对 2022 年度大股东相关情况进行
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按照《大股东监管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大股东是指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持有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法人
银行、民营银行、保险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
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 15%以上股权的;持有城市商业银
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机构 10%以上股权的;实际持有银行保险机构股
权最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 5%的(含持股数量相同的股东);提名
董事两名以上的;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认为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
有控制性影响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
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
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持股比例合计符合上述要求的,对相关股
东均视为大股东管理。
    按照该规定,截至 2022 年末,本行大股东共有 3 家,分别为海
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以下
简称“ISP”)、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集团”)。



                              54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四

    二、评估内容及评估依据
    (一)评估内容
    本行按照《大股东监管办法》的要求,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
暂行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
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小商业
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对大股东 2022
年度股东资质、财务状况、所持股权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行使股东
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
    (二)评估依据
    本行依据如下信息对大股东进行评估:
    1.大股东填写的自我评估表;
    2.大股东提供的财务数据;
    3.大股东签署的承诺书及声明书;
    4.大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5.大股东派驻董事履职情况;
    6.大股东提交并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关联方名单;
    7.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开展的关联交易情况;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证监
会官网、中国银保监会官网的公开信息。
    三、评估结果
    (一)股东资质和财务状况
    1.海尔集团、国信集团
    海尔集团是全球家电制造及工业互联网的领军企业,国信集团是
青岛市政府直属的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两家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具
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55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四

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
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2019 年至 2021 年、2022 年前 9 个月连续实
现盈利;2022 年 9 月末,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占总
资产的比例均超过 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
的比例均未超过 50%。
      2.ISP
      ISP 是欧元区银行业的佼佼者,长期信用评级良好,2021 年至
2022 年的穆迪评级均为 Baa1;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至 2021 年、
2022 年前 9 个月连续实现盈利;2021 年末及 2022 年 9 月末的资本充
足率,均达到意大利银行业平均水平且不低于 10.5%。ISP 内控机制
健全,注册地金融监管制度完善,所在国家经济稳定。
      本行未发现三家大股东存在如下情况: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
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
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
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代
他人持有本行股权。
      (二)所持股权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本行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海尔集团                          1,055,878,943    18.14%
          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32,601,341     9.15%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          284,299,613     4.8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188,886,626     3.25%
  1
          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               22,420,672     0.39%
          青岛海尔工装研制有限公司           16,305,943     0.28%
          青岛曼尼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745,322     0.13%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2,412,951     0.04%

                                     56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四

         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          1,206,475     0.02%
  2     ISP                              1,018,562,076    17.50%
        国信集团                           872,471,173    14.99%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654,623,243     11.25%
  3
         海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17,847,280     3.74%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50   0.00001%

      自入股以来,本行大股东保持稳定,注重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
没有减持本行股份。本行大股东取得上述股权,已按要求报监管机构
进行审批、备案,不存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持有本行资本总额或股份
总额 5%以上的情况;与本行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况;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
有本行股权的情况;没有进行股权质押,所持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
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与大股东开展的关联交易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并具备公允性。
截至 2022 年末,本行与大股东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对海尔集团及其
关联方授信类业务余额 14.09 亿元;对 ISP 及其关联方非授信类发生
额 1,155.48 万元;对国信集团及其关联方非授信类业务发生额
3,841.91 万元。本行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商业银行经营范
围内的正常业务,关联交易授信质量高于全行平均水平。本行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制度的统一规定,对大股东关联交易履行了审查审
批、报告备案等相关程序。本行没有发现大股东利用不当方式与本行
进行关联交易,或利用其对本行的影响力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本行大股东能够正当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责任义务。大股东
均能站在本行整体和全局的角度,支持本行建立独立健全、有效制衡
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积极维护本行稳
                                    57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四

健经营、科学发展;大股东审慎行使对本行董事的提名权,且没有向
本行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向本行董事会派
驻的董事参与本行重大事项决策,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层的授权方案办事,本行没有发现大股东违规越权干预经营管理的情
况;大股东主动配合申报其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和股权结构等,及时
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大股东能够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本行未发现其利
用大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行未发现大股东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况。本行大股东认真执行监
管机构通知要求,按照监管机构统一下发的内容模板,签署了主要股
东承诺书、主要股东声明书,没有出现擅自删除承诺事项或修改模板
内容的情况。履行声明类承诺方面,大股东入股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不存在通过金融产品持股本行,或所提供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等违
规情形;履行合规类承诺方面,大股东未出现干预本行日常经营、向
本行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干预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享有的决策
权和经营权、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也未出现损害存款人、本行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履行尽责类声明方面,大股东经营情
况稳健,资金状况良好,承诺将向本行持续补充资本。
    (五)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方面
    本行大股东能够认真落实本行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大股东按照
监管规定及时向本行报告关联方情况,以及参股其他中资商业银行的
情况;未损害本行债权人的利益,未谋取不当利益,未干预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大股东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履行出资义务,支持本行董事会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在本行
开展配股等资本补充工作中积极参与认购,没有阻碍其他股东对本行
补充资本;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签署的协议为业务合同,相
关企业能够履行合同约定。
                             58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之四

    (六)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方面
    本行大股东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大股东未以发行、管
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金融产品持有本行股份;能够逐层说明其股权
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
者一致行动关系;能够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在其自身、
本行以及其他关联机构之间传染和转移;能够对其自身与本行和其他
关联机构之间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进
行有效管理,防范利益冲突;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
参股商业银行数量未超过 2 家,控股商业银行数量未超过 1 家。
    本行未发现大股东存在如下情形: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拒绝或阻碍
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
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可能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
不利影响的情形。
    特此报告。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