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2 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徐清平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大厦 4 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通知: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
方式和方法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载。
四、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6,67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4.6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26,65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4.60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1%。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2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2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1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五、评议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6,676,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
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刊载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