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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国际: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阳转债,债券代码:128125)在
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权益分派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6,039,555 股。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目前尚未开立回购账户,不存在回购账户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22 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96                       唐崇武
     2                 00*****233                       徐华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债券代码:12812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华阳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5.09 元/股调整为 24.7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生效。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作出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层 B 厂房

    咨询联系人:卞晓彤

    咨询电话:0755-82739188

    电子邮箱:hygj@capol.cn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