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4-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
求,对日丰股份及其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302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52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257.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137.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20.00 万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9]G1400365075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247.30 万元,累计收
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理财收益和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65.78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26,438.48 万元。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会分阶段逐
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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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情
况
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有效期内审
批相关业务合同,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
下:
产品 认购金额 利息起止 预期年化收 是否
序号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类型 (万元) 日 益率 到期
交通银行蕴通财
交通银行 结构性 2019.7.22-
1 富定期型结构性 5,000 3.75% 是
中山分行 存款 2020.1.20
存款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
中山分行 大额存 2019.7.18-
2 额存单产品 2019 10,000 3.78% 否
石岐科技 单 随时支取
年第 1918 期
支行
招商银行挂钩黄
招商银行
金看跌三层区间
中山分行 结构性 2019.12.6-
3 三个月结构性存 5,000 3.70% 是
石岐科技 存款 2020.3.6
款 ( 代 码 :
支行
TL000119)
交通银行蕴通财
交通银行 结构性 2020.1.23-
4 富定期型结构性 5,000 1.35%-3.70% 是
中山分行 存款 2020.4.24
存款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挂钩黄
中山分行 金三层区间结构 结构性 2020.3.11-
5 5,000 1.25%-3.90% 否
石岐科技 性存款(代码: 存款 2020.5.11
支行 CFS00488)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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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
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
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
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现金管理业务涉及的方
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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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
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督要求。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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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3、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
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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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炜 郭天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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