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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丰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9-19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详见2022年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指定媒体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2-077)。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苏福迪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关联方”、“江苏福迪”)之间存在部分必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
经营管理计划,公司拟调整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交易类别及交易内容。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预计关     到披
                                                               调整后预
            关     关联                      联       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计金额    是否
            联     交易                    交易金     发生
   类别                         原则                            (不含    调整
            人     内容                    额(不含   金额
                                                                 税)
                                            税)      (不

                                                      含税)
             江

向关联方销   苏    销售   参照市场价格,
                                            5,000.00   0.80   4,500.00   是
  售商品     福    商品      双方协商确定

             迪

             江

向关联方提   苏    受托   参照市场价格,
                                               0        0     500.00     是
  供服务     福    加工      双方协商确定

             迪




二、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福迪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562973509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12月02日
注册资本            1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爱珍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221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产业用
                    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
                    器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电气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
                     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齿轮及
                     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通用
                     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
                     体压缩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
                     产品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
                     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苏福迪20%股权,其属于本公司参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福迪为公司关联方。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2,224.72

    净资产                                                       1,054.69

                   项目                           2022年1-5月
    主营业务收入                                                  894.67

    营业外收入                                                   1,267.12

    营业利润                                                       -43.12
    净利润                                                        951.0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恒信
(2022)第316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江苏福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及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
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
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相关协议待发生时签署,公司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董事会将授权管理
层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关联方江苏福迪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符合其经营的实际需求,且能够
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供有利的条件。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
影响。


五、 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日常性关联交易
事项不会对其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
益。


       (三)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
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
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的长远发展。相关议
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征得我们认可,我们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
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调整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