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 城区朝 阳门北 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 大厦A 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 F, Blo ck A , Fu Hu a M an si on , No . 8 , Ch a o ya ng me n B ei daj ie , ShineWing Do n g ch e n g Di st ri c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 00 02 7 , P . R. Chi 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 专项鉴证报告 XYZH/2020CDA40136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编制 的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安宁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编制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这种责任 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鉴证材料,保证上述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安宁股份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安宁股份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安宁股份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 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截至2020年4月30日)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48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4,0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47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115,28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62,892,452.83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2,389,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全部到位,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112》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 利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号 总额 金投资额 钒钛磁 铁矿提 米 易 县 经 济 和 川投资备【2018-510421-08-03-284057】 1 质增效 技改项 36,390.00 35,858.10 信息化局 JXQB-0124 号 目 攀枝 花 市经 济 潘家田 铁矿技 2 67,665.00 59,527.02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攀经信审批(2017)55 号 改扩能项目 会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9,853.83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114,055.00 105,238.95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预 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置 换。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 分募投项目。截至2020 年4月30日止,本公司自2018年7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后,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54,739,134.77元,本次拟置 换金额为人民币154,739,134.77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资金金额 1 钒钛磁铁矿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36,390.00 35,858.10 4,753.67 2 潘家田铁矿技改扩能项目 67,665.00 59,527.02 10,720.24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9,853.83 0 合计 114,055.00 105,238.95 15,473.91 四、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XYZH/2020CDA40112》 号验资报告,上市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4月14日将扣除未支付的承销 及保荐费用(不含税)51,886,792.4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1,063,395,207.55元划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62,892,452.83元。为保证公 司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4月30日 止,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人民币780,974.53元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因此一 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发行费用(不含税) 以自有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说明 1 62,892,452.83 780,974.53 780,974.53 自有资金支付 合计 62,892,452.83 780,974.53 780,974.53 —— 五、置换募集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 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 2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可实施。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