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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
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1,152,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3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1,1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39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652,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9.28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6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9.2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101,140,000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9.9874%;反对 1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7%;反对 12,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3%;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胡光建、严家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