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元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冀志斌)2022-04-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冀志斌)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
公司制定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称“《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董事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冀志斌          5          1       4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
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
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二、发表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意见:
序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号                                                                  类型
1    2021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同意
     年 4 月 会第二十二 见
     13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
                        酬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8、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以持有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
                        银行授信的独立董事意见;
                        10、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董事意见。
2    2021   第二届董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年 8 月 会第二十三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7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
                       见;
                       5、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7、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独立董事意见;
                       8、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
                       立董事意见;
                       9、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
                       立董事意见;
                       10、关于制定<员工借款购房管理办法>的独立
                       董事意见;
                       11、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董事
                       意见。
3   2021    第三届董事 1、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同意
    年 9 月 会第一次会 独立意见;
    16日    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4   2021    第三届董事 1、《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 同意
    年 12 会第三次会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月3日   议         2、《关于2022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我们对董事会议案及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
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
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四、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所对年报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公司年报的审计
和编制过程中,均参加了年报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有效地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独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任职期间
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
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
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持续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特别是深圳
交易所主板的特殊规定,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不存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并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我们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
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更好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冀志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