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宸展光电(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仔细认真的事
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业务发展
和生产经营需求而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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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莉莉 吴家莹 朱晓峰
2022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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