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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16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本着对公司及公
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
度,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就《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黎活明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
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

付。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黎活明先生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黎活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担保,该关联担保
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
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董一鸣                     张岭                     李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