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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智教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
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6 号,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