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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征和工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5-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征和工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米凯                       联系电话:18101801902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嘉青                     联系电话:186124785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19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
                                                任职行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管理与使
                                                用、投资者保护等相关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锁定的相关承诺
2、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于减持
                                                          是                不适用
    的相关承诺
3、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于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于稳定
                                                          是                不适用
    股价的承诺
5、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填补被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6、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于未履
                                                          是                不适用
    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7、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报告事项                                说明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2 年 8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
                           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
                           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
                           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
                           责义务的情况,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2022 年 11 月 23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2022]207 号),因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
                           (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 15 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
                           改、中金公司未能识别并拦截客户“逆回购”交易金额超过客
                           户账户当日可用资金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提交了相
                           关整改报告或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米   凯                        吴嘉青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