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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征和工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3-02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4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玉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59,372,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2.62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8,351,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71.3774%。通过 网络投票的 股东4人, 代表股份1,021,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
下同)共5人,代表股份1,021,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94%。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4 人 , 代 表 股 份 1,021,172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1.249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
(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1,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3%;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1,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72股, 占出席 会议的中 小股东 所持股份 的99.9413%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1,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3%;反对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1,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72股, 占出席 会议的中 小股东 所持股份 的99.9413%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1,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72股, 占出席 会议的中 小股东 所持股份 的99.9413%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
   6、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1,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72股, 占出席 会议的中 小股东 所持股份 的99.9413%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71,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72股, 占出席 会议的中 小股东 所持股份 的99.9413%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志芹、刘昭坤;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