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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程锦、赵婷婷、赵明健、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
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4月24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
会同意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由24.56元/股调整为24.36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此议
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关联董事李杰、陈未荣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