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1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完善公司高管人员配置,强化经营管理队伍建设,董事会聘任张长征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期满
之日止。经查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张长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其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聘任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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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徐芳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