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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农联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8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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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 371A016483 号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联合)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中农联合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

大的内部控制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重要性要求,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 100%。以上单位所属的财务报表相关事项及经营管理活动皆纳入

公司内控评价范围,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业务和具体事项如下:

    1、内控环境,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责任的分配与授权、人力资源、

道德准则、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系统;

    2、风险评估,包括资金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行业风险、法律

风险;

    3、控制活动,包括全面预算、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活动、

存货与成本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4、信息与沟通,包括外部信息的获取、处理、报告;内部信息的传递、信

息对外披露;

    5、内部监督,包括内控自我评价、内部审计和反舞弊机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包括重大投资、资金管理、对外担保、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信

息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 产 总 额 错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资产总额 1%≥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

报             1%                总额 0.5%                  0.5%

营 业 收 入 错 错 报 > 营 业 收 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

报             总额 1%           >营业收入总额 0.5%        总额 0.5%

利 润 总 额 错 错 报 > 利 润 总 额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

报             5%                润总额 3%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

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3)外聘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未被公司内部控制发

现的;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次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财产损失       250万元以下         250-500万元     500万元以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内部控制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其他对公司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1)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内部控制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提升计划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

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

司业务布局的拓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仍需不断进行修订,针对工作中的不足,

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加强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更好地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

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的监督

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

    (三)持续加强审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公司的审计人员需通过各种方式不

断地补充业务知识和提高工作技能,从而更新工作方法,使内控检查、监督方法

和评价标准更加科学、有效、实用和服务公司发展。

    (四)进一步突出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对

标行业标杆等方式,持续推动公司管理专业化、精细化。

    (五)通过与内控评价体系的有效融合,强化对安全、环保、质量、贸易、

工程等风险易发高发领域的重点管控,确保公司重大风险可控,同时对现有管理

流程梳理、优化、再造,找准各项业务的风险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不断完善

和修订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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