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深物业A: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10-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S 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09—76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11 月6 日(周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09 年10 月30 日(周五)下午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09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541,799,175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每10 股送1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12 元(含税),合计分配60,248,068.26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888,242.31 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特别强调事项: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09 年11 月2 日至11 月5 日工作日9:00—16:30
2009 年11 月6 日上午8:30—9:1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 层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湧、刘刚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3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0 月12 日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委托权限:对以下议题代为投票:
审议关于2009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09 年11 月6 日“深物业”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