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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深物业A: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10-1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S 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09—76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11 月6 日(周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09 年10 月30 日(周五)下午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09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541,799,175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每10 股送1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12 元(含税),合计分配60,248,068.26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888,242.31 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特别强调事项: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09 年11 月2 日至11 月5 日工作日9:00—16:30

    2009 年11 月6 日上午8:30—9:1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 层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湧、刘刚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3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0 月12 日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委托权限:对以下议题代为投票:

    审议关于2009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09 年11 月6 日“深物业”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