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02-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06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3 月18 日(周四)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10 年3 月11 日(周四)下午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09 年度报告;
本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于2010 年2 月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2
网(http://cninfo.com.cn)。
(六)、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2009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为-427,728,750.13 元,经武
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 年度实现净
利润462,937,195.91 元,减去2009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计提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92,923.40 元及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60,247,705.90 元后, 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1,832,183.52 元。
本公司200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并为落实股权分置改革股东承
诺,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
投控”)申请委托贷款,具体事宜如下:
1、 向深投控申请2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展期
本公司目前共取得深投控委托贷款资金2亿元人民币,其中:
①、本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委托贷款5,000万元,期限
到2010年12月29日,受托行为农行深圳分行;
②、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于2009年10
月16日取得委托贷款15,000万元,期限到2010年10月16日,受托
行为深圳光大银行景田支行。
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2 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到期后,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与深投控和相关
银行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办理上述贷款的展期手续,具体期限、
利率、融资主体等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以上授权期限截3
止到2012 年12 月31 日。
2、向深投控申请新增5 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本公司2009 年10 月12 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了股改方案,其中深投控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对深物业提供余额不少
于5 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上述5 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
括自深投控控制的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现金支持金额。”
为落实股改相关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与深投控和相关银行的协商
的基础上,决定办理不少于5 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签订、续
贷展期、借新还旧及偿还等事宜;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3 年12
月31 日。
(八)、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0 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2010 年2 月9 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一)至第(六)项、第(八)项均为
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七)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需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4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3 月12 日至3 月17 日工作日9:00—16:30
2010 年3 月18 日上午8:00—8:4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 层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 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湧、刘刚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2 月9 日5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参加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姓名(签字):
受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委托权限:对以下议题代为投票:
1、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201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2009 年度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日期:2009 年5 月19 日“深物业”200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