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3-1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08 号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一)至第(六)项、第(八)项
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七)项议案涉及关
联交易,控股股东需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除控股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玉刚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
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数381,400,
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4 %。其中,A 股股东(代理人)
共 4 人,代表股份381,400,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 股股份
总数的72.18%;没有B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
(一)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3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201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2009 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4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379,740,905 股;该
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
作为关联交易对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81,400,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5
说明:以上 第(一)至第(八)项议案,均无B股股东出席
表决。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帆、董志光、查振祥就履职情况作了述
职报告。详见本公司2010年2月9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物业独立董事
2009年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朱兰、伍勖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