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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海艺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2010-07-1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20 号

    关于海艺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本案的历史披露情况

    本公司自1998 年以来对“海艺公司诉讼案”先后在指定

    媒体刊登过如下信息公告:

    1998 年度报告中第八:重大事项(一)“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中对本案进行了披露。

    1999 年度中期报告中第五:重要事项3、 “报告期内的

    有关诉讼事项” 中对本案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1999——2008 年度报告中持续对本案情况进行了披露。

    2009 年4 月9 日、2009 年6 月4 日、2009 年6 月29 日

    和2009 年10 月19 日,本公司分别以临时公告对本案进展情

    况进行了披露。

    2009 年度报告中对本案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本案最新进展情况

    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与本公司房屋买

    卖合同纠纷34 案,因该34 案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

    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本公司按照审判监督

    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其中第一商业公司、金

    海京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1998)粤法民2

    终字第298 号及(1998)粤法民终字第311 号案件,最高人

    民法院分别以(2003)民一监字第403-1 号、(2003)民一

    监字第443-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现该二案均已进入再审阶

    段。对此,公司分别于2008 年年度报告和2009 年10 月19

    日临时公告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0 年7 月15 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向本公司送达了32

    份《民事裁定书》,经对海艺公司诉讼34 宗系列案中(1998)

    粤法民终字第284—297、299—310、312—317 号32 宗民事

    判决进行再审审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公司的诉求符合

    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并作出裁

    定如下:

    1、指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海艺公司系列案34 宗案件的二审判决,

    已全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三、是否存在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

    露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认为:海艺公司系列案34 宗案件除原已进入再审

    阶段的两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本次下达的32 份裁定,使海

    艺公司系列案全部进入再审程序,34 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均3

    裁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

    行。因海艺公司等八家公司之前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恢

    复对34 宗案件的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查封了我公

    司部分财产(本公司已分别于2009 年4 月9 日、2009 年6 月

    4 日和2009 年6 月29 日以临时公告进行了信息披露),本公

    司将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申请。

    截至本公告日,海艺公司系列案34 宗案件已全部进入再

    审程序,本34 案对公司本年度损益的影响尚需要根据案件最

    终处理结果等相关进展情况方能最终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持续积极关注本案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

    五、风险提示

    《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32 份《民事裁定

    书》。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7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