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2010-07-30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26 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7 月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 年7 月30 日上午9:30 在
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
议各项议题。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010 年1—6 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428,583.67 元,净利润
126,752,423.52 元,每股收益0.2127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请,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核实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慧敏女士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王慧敏女士简历:
1967 年10 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有十余年企业管理经验,
曾任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
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独立董事董志光、查振祥、李晓帆对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①王慧敏女士由公司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核实与审查,由董事会聘任,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②王慧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
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