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于投资设立东莞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0-09-2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38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东莞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便于本公司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公司设立东莞市国贸
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运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拥有100%股
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仅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2%,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由公司董
事会决定,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授权经营班子参与土地竞买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参与土地竟拍,如成功竞得土地,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注册成立
相应的项目子公司,注册资金根据开发量核定。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取得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2010G048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已于2010年7月19日进行了披
露,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http://cninfo.com.cn)。
根据上述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设立东莞市国贸长
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运作。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大朗镇新体育中心路8 号长富大厦502
室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企业注册号:441900000898786
6、出资情况:本公司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7、法定代表人:李子鹏
8、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房屋租赁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便于开发东莞市大朗项目,进一步发展公司的房地产主营
业务,公司通过新设全资房地产开发子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本
次在东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在东莞市的影响
力,有利于促进“深物业”品牌形象的推广。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