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6-2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1—24 号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00 在
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11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成立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陈玉刚先生担
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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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
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玉刚
委员:魏志、文利、龚四新、查振祥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查振祥
委员:魏志、李晓帆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晓帆
委员:郭立威、董志光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志光
委员:刘光新、查振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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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工作的实际需要,
由公司董事长陈玉刚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本公司拟聘任魏志先生为总经理;拟聘任范维平先生为董事会秘
书,任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经营工作需要,
由公司总经理魏志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本公司拟聘任王航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拟聘任李子鹏先
生、王慧敏女士为副总经理;拟聘任龚四新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均
为三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帆、查振祥、董志光对公司聘任总经理、聘
任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魏志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范维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
任王航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李子鹏先生、王慧敏女
士为副总经理;聘任龚四新先生为财务总监。以上人员均为公司现任
高级管理人员,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限制性情形,包括: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
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未有受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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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且均非公司现任监事。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
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职责要求。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魏志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
任范维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王航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
负责人;同意聘任李子鹏先生、王慧敏女士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龚
四新先生为财务总监。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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