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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13-03-29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大厦 2-9 层
                                        邮编:430077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13)010074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13)010163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表》)。
    如实编制《资金占用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
《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与贵公司 2012 年度已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
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
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情况表》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