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23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14-12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通知情况: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玉刚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数 382,270,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4.14 %。其中,A 股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382,270,738,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72.35%;
B 股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 0 。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
(一)审议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 2013 年年报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2,270,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兰、陈宇敏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