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A: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0-04-26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1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深鹏所股专字[2010]328 号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自行车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1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中华自行车公司编
制了后附的200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中华自行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资金占用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华自行车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
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华自行
车公司实施200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资金占
用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华自行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后附的资金占用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中华自行车公司向监管部门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深圳
2010 年4 月 日
李海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韦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