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A、*ST 中华B 公告编号:2010—03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次(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5 月31 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龙泉酒店三楼贵宾(二)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钢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5 月11 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分别刊 登于4 月27 日、5 月11 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5 人,代表股份109,513,09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9.86%。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4 人,代表股份109,335,102 股,占公司A 股股份的 36.09%。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1 人,代表股份177,995 股,占公司B 股股份的0.0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 (一)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1、通过了《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335,102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弃权 0 股。 2、通过了《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335,102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弃权 0 股。 3、通过了《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335,102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弃权 0 股。 4、通过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335,102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弃权 0 股。 5、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335,102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弃权 0 股。 6、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09 年度奖励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反对100,00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235,102 股,反对100,000 股,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 7、通过了《关于计提2010 年董事会专项基金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反对100,00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235,102 股,反对100,000 股,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 8、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13,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335,102 股,反对0 股, 弃权0 股;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股,反对0 股,弃权 0 股。 (二)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1、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冰 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4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13,09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335,102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选举孔那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孔那女士 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13,09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反对0 票,弃权100,000 票。 其中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09,235,102 票,反对0 票, 弃权100,000 票;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表决情况:同意177,99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出席律师:黄 亮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