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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2012-04-2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
极出席公司2011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将201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鑫淼                 2                0                2
         崔军               2                0                2

         李冰               2                1                1
     陈叔军                 2                2                0


    2、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张鑫淼         5           2        3             0          0
         崔军       5           2        3             0          0

         李冰       5           1        3             1          0
     陈叔军         5           2        3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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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
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就公司下述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1 年 1 月 13 日,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同
意聘任姚正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2、2011 年 6 月 10,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
于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的议案》。
    3、2011 年 4 月 25 日,对 2010 年年度报告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对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2)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
见;(3)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
同意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
    4、2011 年 8 月 17 日,对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及
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1 年半年度报告》。
    5、2011 年 9 月 18 日,对转让湖南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发表独立
意见,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易;
    6、2011 年 6 月 10 日,对公司续聘 201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1 年审计机构。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八届董事会,陈叔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冰女士担
任委员。201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工作,审定了
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并对公司2011年度财
务报告多次发表了审阅意见。此外,审计委员会还定期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情况,在为公司续聘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中发表相关意见。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鑫淼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崔军先生担任委
员。薪酬委员会审定了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审核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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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考核报告,对公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监督。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11 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我们还对公司年内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关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
方式了解公司破产重整、债务重组、股权分置改革及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等,积极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五、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1 年,我们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在2012年,希望公司董事会全力开展债务重组工作,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进程,
配合各股东及债权人达到全面重组深中华的目标。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叔军、崔军、张鑫淼、李冰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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