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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13-08-22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47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深圳中华自行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破产重整一案,并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依法作出裁定,裁定深中华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进
行重整,并依法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市正源清算
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深中华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重
整工作。根据深中华申请,深圳中院作出决定书,批准公司在管理人的
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2013年8月22日上午9:30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了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同日下午14:30 召开了出资
人组会议,就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
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于2013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8 月 22 日 14:30,14:00 进场。
    2.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8 月 21 日-8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21 日 15:00-8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42 人,代表股份 199,686,491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 551,347,947 股的 36.22%。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
股份 120,738,89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9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30,代表股份 78,947,6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14.32%。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经现场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总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的 152,718,88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76.48%。按照《企业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
定,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