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A: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9-26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街道人民中路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桂友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分别刊登
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09,202,65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9.81 %。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 109,202,658 股,占公司 A 股股份的
19.81%。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无 B 股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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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对《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
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1、选举罗桂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李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姚正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4、选举曹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5、选举杨奋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6、选举孔那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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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7、选举崔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8、选举陈叔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表决结果:当选
9、选举李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6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当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亮、李志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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