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72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9,963,6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1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向流通 A 股 股东转增股本 3,951.98 万股,非流通股股份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 A 股股东 所获得的转增股本中,扣除其因公司股本扩张而应得的 1,151.28 万股外,其余 2,800.70 万股为非流通股股东定向向流通 A 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按照《股权分 置改革备忘录第 2 号—信息披露(1)》计算口径,以转增后的流通 A 股股本(8,826.48 万股)为基数,本次改革相当于流通 A 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3.173 股的对价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7 年 2 月 1 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 2010 年 3 月 17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承诺及追加承诺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号 的履行情况 1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 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严格履行,未有违 发展有限公司 起,在 4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反承诺的情形 或者转让 上述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 诺义务,同时还承诺: 1、不会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作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 为;2、保证按照股改方案确定的对价安排履行对价支付义务,如不履行或者不完 1 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1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9,963,6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为 1.8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 本次可 本次可 上市流 上市流 上市流 通股数 冻结的股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通股数 通股数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占无限 份 股份数 市流通股 占限售 占公司 号 名称 售股份 数量 (股) 数(股) 股份总 总股本 总数的 (股) 数的比 的比例 比例 例(%) (%) (%) 1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 9,963,618 9,963,618 100% 1.84% 1.81% 0 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于 2011 年 1 月 3 日与纪汉飞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 7,000 万元的价格将 国晟能源 100%的股权转让给纪汉飞先生,并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由于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期 内发生变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时间比原承诺时间延长 6 个月,即 G 日+18 个月、G 日+30 个月,G 日+42 个月。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 本次 股份类型 上市流通前 上市流通后 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2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9,963,618 1.81% -9,963,618 0 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5、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11,572 0.002% 0 11,572 0.002%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975,190 1.81% -9,963,618 11,572 0.00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93,012,400 53.14% 9,963,618 302,976,018 54.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248,360,357 45.05% 0 248,360,357 45.05%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41,372,757 98.19% 9,963,618 551,336,375 99.998% 三、股份总数 551,347,947 100% 0 551,347,947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股份 限售股份 份情况 情况 份情况 数量 持有人名 数量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 占总股本 变化 称 (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沿革 (%) (%) 深圳市国晟 能源投资发 65,098,412 11.81 55,134,794 10.00 9,963,618 1.81 - 展有限公司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 次 解 限 的 股 该次解限 股份 占当 序号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份总数量(股) 时总股本的比例(%) 1 2011 年 4 月 26 日 9 77,510,534 14.06 3 2 2012 年 5 月 16 日 1 44,104,246 8.00 3 2012 年 6 月 27 日 1 27,567,397 5.00 4 2013 年 2 月 6 日 1 27,567,397 5.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 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没有违 反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承诺,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部分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 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纪汉飞先生承 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 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 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 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是 √ 否; 4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