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 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 独立董事:陈叔军、李 冰、崔 军 2014 年 8 月 1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