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关于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终止实施收购的公告2014-12-10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 A 深华发 B 编号:2014-5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及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信实业”)的通知,华信实业将终止实施对本公司的收购行为,
即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41.14%股权不再过户至华信实业名下。
现将关于终止实施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为进一步整合集团资源、调整产业布
局,于 2013 年 9 月派生分立为“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和“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为分立后存续公司,保留武汉中恒集团原名称不变,拥有原武汉
中恒集团旗下的地产类资产和权益;“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为派生新设公司,拥有原武汉中恒集团旗下的非地产类资产和权益,
其中包括原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41.14%股权。
华信实业已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公告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
1503 号)。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信实业,实
际控制人不变,公司总股本不变,对本公司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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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 41.14% A 股股份
(116,489,894 股)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二、终止实施本次收购的原因
1.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起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武汉中恒
集团拟以其武汉土地资产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完成后,
武汉中恒集团将新增持有本公司股权。若实施分立将现有 41.14%的
本公司股权过户至华信实业,将导致武汉中恒集团、华信实业均持有
本公司股权,不符合武汉中恒集团分立的商业目的,实施的意义和必
要性不足。
2.武汉中恒集团继续持有本公司 41.14%股权,不再将本公司股
权过户至华信实业,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本
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利益。
鉴于以上情况,华信实业将终止实施本次收购,武汉中恒集团持
有的本公司 41.14%股权不再过户至华信实业名下,武汉中恒集团继
续持有本公司股权,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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