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28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35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并从修订公布之日7月23日起施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从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中施
行。根据规定,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自上述对应时点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
部于2006年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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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
列报、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
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和实施对本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
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
之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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