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8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29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以传真
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下午 2:00 在华发大厦东
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到 5 人,独立董事李晓东
先生因出差外地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兆国先生参会表决。
4.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1.通过了《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14 年
1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4,839,760.10 元,利润总额 10,643,651.27
元 , 净 利 润 7,687,620.27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687,620.27 元, 按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283,161,227 股计算,每
股收益为 0.0271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162,740,984.93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1,351,269.74 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14 年
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7,687,620.27 元。由于公司 2013 年末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为-196,386,008.11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188,698,387.84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 201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5-31)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通过了《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
2015-32)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5 年度各项产品计划产销量(或收入)及加工量指标:
(1)深圳本部 2015 年物业租金及管理费预算收入 5210 万元;
(2)恒发科技视讯事业部预计全年销售显示器 41.28 万台(未
含拓展新业务);
(3)恒发科技注塑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注塑件加工量 15270 吨;
2
(4)恒发科技泡沫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泡沫件加工量 3600 吨。
项 目 母公司 恒发科技公司 合 计
一、主营业务收入 5,209.97 59,787.51 64,997.48
减:主营业务成本 156.71 55,043.75 55,200.46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4.76 143.23 477.99
二、主营业务利润 4,718.50 4,600.53 9,319.03
加:其他业务利润 - 68.91 68.91
减:营业费用 - 1,264.55 1,264.55
管理费用 2,399.29 2,056.38 4,455.67
财务费用 4,922.40 1,121.85 6,044.25
三、营业利润 -2,603.19 226.66 -2,376.53
加:投资收益 5,600.00 - 5,600.00
加:营业外收入 - 156.14 156.14
四、利润总额 2,996.81 382.80 3,379.61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15 年期间公司(含下属全
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最高额度为 9 亿元人民币(超出此额度的大型项
目投资借款另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等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对全
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3)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5-3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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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日常
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李中秋先生属本
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12.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
业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独立、
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48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不超过 14 万元,如有其它专项审计事宜另行商议,拟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
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5)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深
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5-36)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述第 2~4 项、第 6 项、第 8~12 项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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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
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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