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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华发A: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进展公告2015-05-14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 A 深华发 B   编号:2015-40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幸福海”
               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
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提出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一年内,
武汉中恒集团将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以
现金方式售予公司”的承诺变更方案,武汉中恒集团全资子公司武汉
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东方”或“出售方”)
对标的资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上述承诺变更方案已于2014年5月13
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布了《关于购买控股股东旗下“誉天
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商铺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15年3月19日
的公司公告),其中披露了:“誉天幸福海”(产权证载名字为“中
恒湖居天下”)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中1#楼、2#楼底商已办理
预售许可证,6#楼、7#楼底商目前处于银行贷款抵押状态,尚未办理
完成预售许可证;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将于3个月内
(即2015年6月16日之前)完成1#楼、2#楼底商的产权证办理手续,
12个月内(即2016年3月16日之前)完成 6#楼、7#楼底商的抵押解除、
预售许可证办理、产权证办理手续。
    自承诺变更以来,控股股东一直积极推进“誉天幸福海”地产
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的注入事宜。2015年5月13日,武汉新东方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受人”)正
式签署了上述关联交易涉及1#楼、2#楼底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付款方式及期限
    出售方每按国家规定过户至买方1#楼、2#楼底商门面中任一档,
则买受人须于成功过户三日内付该档对应的款项予出售方。
    2.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售方应积极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并承诺在 2015 年 6 月
16 日前完成产权证办理手续。若未能在 12 个月内完成上述手续,武
汉新东方同意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未办产权证的
商铺评估值×逾期月份数×5‰。
    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新东方
及时履行相关承诺,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将根据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5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