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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华发A: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5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59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

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

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 6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就“深圳光明新

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终止合同的议案》

       经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7

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

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


                                      1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包括了公司于2015

年6月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证”)、深

圳中证誉天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誉天”)及武汉中恒集团签署的《关

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

书》、《公明华发旧改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城市更

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书》及《公明华发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公司前期与前海中证及中证誉天合作期间,根据相关协议,截至目前,无任

何资金到位;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在资金未能到位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实施主体

确认工作,导致项目无法按时推进。为避免拖延项目的开发进度,影响合作目的

的最终实现,最大限度保障广大股东权益,经综合评估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与

前海中证、中证誉天及武汉中恒集团签署的相关协议。同时,董事会要求公司尽

快寻求与有实力的公司促成合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该议案涉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中秋先生属本议案的

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就“深

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终止合同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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