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5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5-59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
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
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 6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就“深圳光明新
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终止合同的议案》
经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7
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
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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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包括了公司于2015
年6月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证”)、深
圳中证誉天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誉天”)及武汉中恒集团签署的《关
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
书》、《公明华发旧改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城市更
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书》及《公明华发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公司前期与前海中证及中证誉天合作期间,根据相关协议,截至目前,无任
何资金到位;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在资金未能到位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实施主体
确认工作,导致项目无法按时推进。为避免拖延项目的开发进度,影响合作目的
的最终实现,最大限度保障广大股东权益,经综合评估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与
前海中证、中证誉天及武汉中恒集团签署的相关协议。同时,董事会要求公司尽
快寻求与有实力的公司促成合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该议案涉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中秋先生属本议案的
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就“深
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终止合同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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