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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21-01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

 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5、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

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

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

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根据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九届董事会第十次正式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