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富春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股份 268,043,8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1828%。其中:参加本次 股 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 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 股份数 267,136,2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72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 6 人,代表股份数 907,6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0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授权股东)共 9 人,代表股 份 268,043,86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8.2430%; B 股股东(授权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 决权总股份数的 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07,8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106%。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倪娜律 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议通过了决,会议审全部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比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获得票数 是否通过 注1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 非独立董事富春龙先生 268,025,821 99.9933% 是 1.02 非独立董事洪文亚先生 268,022,815 99.9921% 是 1.03 非独立董事杨洪宇先生 268,022,816 99.9921% 是 1.04 非独立董事吴锐楷先生 268,022,816 99.9921% 是 1.05 非独立董事谷志明先生 268,022,816 99.9921% 是 1.06 非独立董事娄红女士 268,022,816 99.9921% 是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01 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 268,025,819 99.9933% 是 2.02 独立董事江定航先生 268,022,816 99.9921% 是 2.03 独立董事张栋先生 268,022,816 99.9921% 是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累积投票) 3.01 非职工监事郭晓东先生 268,025,819 99.9933% 是 3.02 非职工监事张保军先生 268,022,816 99.9921% 是 3.03 非职工监事曾星宇先生 268,022,816 99.9921% 是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 4.00 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 268,029,415 99.9946% 是 票提案) 注 1: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比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获得票数 注2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 非独立董事富春龙先生 889,763 98.0129% 1.02 非独立董事洪文亚先生 886,757 97.6818% 1.03 非独立董事杨洪宇先生 886,758 97.6819% 1.04 非独立董事吴锐楷先生 886,758 97.6819% 1.05 非独立董事谷志明先生 886,758 97.6819% 1.06 非独立董事娄红女士 886,758 97.6819%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01 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 889,761 98.0127% 2.02 独立董事江定航先生 886,758 97.6819% 2.03 独立董事张栋先生 886,758 97.6819%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累积投票) 3.01 非职工监事郭晓东先生 889,761 98.0127% 3.02 非职工监事张保军先生 886,758 97.6819% 3.03 非职工监事曾星宇先生 886,758 97.6819%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 4.00 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 893,357 98.4088% 提案) 注 2: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 师、倪娜律师为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