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以书 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际到会董事 14 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通讯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3 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请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法律顾问,聘期均为一年。 该议案获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