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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发表的独立意见2013-10-2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廖南钢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惠东协孚港口综合
开发有限公司部分产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惠东协孚公司 60%
产权基于盘活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
要。
    2、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委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惠东协
孚公司进行了相应审计及评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
公司法律顾问就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了法律备忘录。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方式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 正     、 王晓东   、王军生 、 唐天云 、潘承伟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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