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3-12-17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3-04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28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28 层
签署日期: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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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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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义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二、 持股目的 …………………………………………………………………… 6
三、 权益变动方式 ……………………………………………………………… 6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卖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五、 其它重大事项 ……………………………………………………………… 8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 8
七、 备查文件 ………………………………………………………………..….. 8
附表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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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深南电 / 上市公司 指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深圳能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 指 深圳商贸公司吸收合并国网深圳能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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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28 层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华能大厦 28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荻菲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1,134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85360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自 2000 年 4 月 18 日起至 2030 年 4 月 18 日止
组织机构代码: 71529249-X
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71529249X
经营范围: 投资、建设、运营以生物质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生物质压缩颗粒及其加工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及
通讯设备、电子设备、信息化产品和电脑软硬件、自动控
制系统及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系统集成;房地产
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 国内商业、物业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货运代理; 经营进出口业
务;提供住宿服务,会议和会务策划,卷烟销售和机票、
火车票、船票代售(以上项目限异地分支机构经营)。园
林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服务;环境工程
及销售园林绿化相关产品; 主题公园建设。
主要股东名称: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藉/长期居住地 其它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荻菲 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执行董事)
李建军 监事 男 中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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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设
计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外、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本次吸收合并产生股权变动的目的是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资产整合重组。
吸收合并完成后,国网深圳能源公司履行注销程序。
未来 12 个月内,国网深圳能源公司不会增持深南电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网深圳能源公司持有深南电 A 股 32,673,560 股, 占深
南电总股本 602,762,596 股的 5.42%。
二、 股份变动的方式
(一)深圳国能商贸公司与国网深圳能源公司均是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作出由深圳国能商贸公司吸收合
并国网深圳能源公司的《股东决定》;2013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国能商贸公司与
国网深圳能源公司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现持股单位:国网深圳能源公司
拟持股单位:深圳国能商贸公司
2、主要内容: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吸收合并国网深圳能源公司。国网深圳能源公司所持有
的深南电 5.42%的股权全部由深圳国能商贸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国
网深圳能源公司注销。
本次拟变更的股份为国网深圳能源公司持有深南电 A 股 32,673,560 股, 占
深南电总股本 602,762,596 的 5.42%。
本次权益变动前, 国网深圳能源公司持深南电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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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电网公司
100%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
国网深圳能源
5.42%
深南电
吸收合并手续办理完成后,深圳国能商贸持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电网公司
100%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
深圳国能商贸
5.42%
深南电
3、拟变更股份的对价
由于本次权益变动是深圳国能商贸吸收合并国网深圳能源公司导致的,无
需支付对价,也无任何附加协议。
4、协议签署时间及生效时间
《吸收合并协议》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签署,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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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
受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 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7. 股东决定复印件;
8. 吸收合并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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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荻菲
日期:2013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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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注册 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2097 号
股票简称 深南电 A 、深南电 B 股票代码 000037、200037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号华能大厦 28 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化 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有深南电 A 股 32,673,560 股, 占深南电总股本 602,762,596 股的 5.42%。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公司持有深南电 A 股 0 股, 占深南电总股本的 0%。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否 √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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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否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荻菲
日期:2013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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