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4-08-1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深
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于公司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
及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深圳局发字[2004]338 号文)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
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情况的了解和资料查询,现就公司 2014 年
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一)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
常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系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总额
92,192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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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二、关于变更董事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杨文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级人员薪酬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我们对 2013 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
经理级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系按照 2013 年度董事会确定
的薪酬计提原则和发放标准支付的,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
准。
独立董事:李正、王晓东、王军生、唐天云、潘承伟、廖南钢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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